让凡夫成为英雄的奇妙探险之旅

The Incred­i­ble Adven­tures of Gas­ton le Dog 中文版

英国桂冠童书作家迈克尔·罗森(Michael Rosen,1946~),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可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存在。他因声情并茂的“Nice”表情包而火遍中国互联网,但因其作品而爱上这位“Nice爷爷”的中国读者并不多,了解其生平故事的就更少了。他一生为孩子和大人创作的书已超过200种,翻译引进到中国的也有十几种,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图画书《我们要去捉狗熊》(We’re Going on a Bear Hunt,海伦·奥克森伯里绘)、《伤心书》(Sad Book,昆廷·布莱克绘)和《巧克力蛋糕真好吃》(Chocolate Cake,凯文·沃尔德伦绘)——我有幸翻译了后面这本。

如果你读过他的图画书作品,一定会同意,“Nice爷爷”首先是一位诗人,他非常擅长写下很有韵律感的词句;而且,他是一位相当谐谑的诗人,因为他即使写下呈现日常生活状态的诗句,也总能逗人发笑。另外,他还是一位“老戏骨”,由他亲自演绎的韵味十足的故事,往往活脱脱就是一出精彩的“独幕戏”。其实,那个“Nice表情包”正出自他讲故事的一个视频。不过,《伤心书》可说是一个少有的例外,那本书的创作源自他巨大的丧子之痛,他通过真情分享那段经历而获得了安慰和疗愈。而在2020年疫情大流行期间,他感染新冠后在重症监护室一待就是48天,最后侥幸从鬼门关回来,还特意写了一本传记散文诗集《各种各样的爱》(Many Dif­fer­ent Kinds of Love: A Sto­ry of Life, Death and the NHS),回顾那段经历,感恩生活,也特别感谢那些把他抢救回来的医护工作者。

“Nice爷爷”大体上就是这样的一位故事高手,爱用谐谑的、有韵律的文字,讲述源自真实生活、真实感受的故事,有时很写实,有时却也充满幻想色彩,但骨子里面很真诚,细细品味,还有些沉甸甸的——细腻的情感,浓浓的爱意,厚重的生活智慧……总之,就像风味浓郁的巧克力蛋糕,吃起来特别有层次感,令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

好吧,让我们切入正题,说说他在2023年出版的这本童话小说《加斯顿的奇妙历险》(The Incred­i­ble Adven­tures of Gas­ton le Dog)。据说,这是他在那年从鬼门关回来后立志要完成的作品,尽管他饱受后遗症之苦,视力、听力和记忆力都受到了难以逆转的损伤,但“狗狗加斯顿”的历险故事反而成了他最大的创作愿望之一,仿佛这也是他的一次自我疗愈。完成这个故事,就像开启一段新的探险旅程,又踏上一次“英雄之旅”。

很巧,读到本书之前,我刚译完了罗森为小读者写的《了不起的达尔先生》(Fantastic Mr Dahl),那与其说是一本讲述著名童书作家罗尔德·达尔成长故事的传记,不如说是作为故事高手的罗森介绍作为故事大师的达尔,关于“写作秘籍”的宝典,因为那本书更专注于分析达尔的成长与其高超创作技艺的关联。受此启发,我也想尝试用类似的方法,讲讲这部历险童话书里书外的故事。

首先,这部童话带有浓郁的“口述故事”色彩。从献词来看,身为父亲的罗森将这本书献给“埃米尔”,因为埃米尔年幼时,在漫长的夏日里,不停地要让他再讲一个“加斯顿的故事”。从英国《卫报》2021年的一则报道来看,埃米尔是罗森最小的儿子,当时大概16岁左右。简单来说,罗森有过三次婚姻,五个亲生子女,两个继子女。已故的二儿子埃迪是其《伤心书》的主人公。而“加斯顿的故事”是小儿子埃米尔的专属故事——“特别特别爱你的爸爸”从重症监护室侥幸生还后,就特别想把这个故事讲完,想来故事中应该包含了一些很重要的信息。

作为“口述故事”,难免会有些“即兴”色彩。比方说,这个故事是罗森带儿子在法国度假期间讲的,所以故事背景就设在法国啦;故事中动物角色的名字也来得方便,就是他们的法语词(中译文为音译),狗狗是“加斯顿”,刺猬是“埃利松”,蝴蝶是“芭比龙”,狐狸就是“列那”……情节的发展也好像有点随心所欲,大致有个方向——“狗狗加斯顿要去儿时的海滩”,中间的故事随便编,可近可远,可长可短,随时可以加入新角色、新情节,随时也可以跳过去,只要听故事的人开心就行。

这种“口述故事”,对于发展亲子关系倒是有莫大的益处,因为感觉那是讲者和听者共同合作的产物。孩子的打断和追问,可能改变故事的方向;孩子对某个角色或情节的浓厚兴趣,会让讲者忍不住更卖力地即兴发挥。如果今天两人兴致很高,就多讲讲;如果玩累了,就先告一段落,明天继续。难怪小埃米尔天天嚷着要让爸爸再讲一个。我们不难想象,这位年逾六旬的老爸,该有多疼爱幼子,他用自己儿时的英雄“埃米尔”(凯斯特纳笔下《埃米尔擒贼记》中的小侦探)为其取名足见一斑。他此时的讲述和演绎,凝聚了大半辈子为儿童创作的诗歌、戏剧、童话的深厚经验,再加上对儿童心理的精准把握。

他选择以狗狗加斯顿的视角,用第一人称讲述,这很适合在讲述中展现他“老戏骨”的才华。而在情节的推进中,加斯顿的自言自语与心理发展过程,也都能非常透明地呈现。借用罗森在《了不起的达尔先生》中的讲述,“阅读这类作品时,一件有趣的事情是思考‘到底是谁在说话’”——表面上看,整个故事是加斯顿讲的,但实际上都是罗森的话,罗森是“真实存在的”。加斯顿的那些孩子气的表达,中间也穿插了不少成长的体悟,还有在关键处对伦理观与生活智慧的感想,那都是罗森这位“老爸”讲的,但通过狗狗加斯顿的嘴讲出来,显得那么有趣、那么自然,而且常常在邀请小读者(听众)来互动。

小读者在面对这样的讲述时,很可能忍不住想要参与:长着小短腿、看来跑不快的小刺猬也想去海滩,要不要带上他一起?喜欢在上面飞来飞去的彩蝴蝶,要不要让她也一起去?面对一堵跨不过去的高墙,要不要一起试着猜出能打开大门的“那个词”?……因为那是狗狗加斯顿在讲述,而孩子们显然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充满喜感的主人公,所以都会选择“站在加斯顿这一边”,那就一定会参与。这当然又是罗森讲故事的秘诀之一。

正如达尔总能确保读者站在他的小主人公(如詹姆斯、查理、乔治、丹尼、玛蒂尔达等)一边,罗森也很擅长做得这一点。狗狗加斯顿一出场便赢得了小读者的心,他活泼好动又善解人意,还天真无畏,充满冒险精神,随时准备行动(尽管可能还有点莽撞)——这特别符合小孩子的天性特征。不过,罗森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让加斯顿一开始就成为“高高在上的英雄”。实际上,加斯顿最初是懵懂无知的,对海滩只有一点点模糊的记忆,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对于有意加盟的刺猬和蝴蝶也曾心有疑虑。在去往海滩的探险旅程中,他并非最聪明、总是起到最关键作用的那一位,他束手无策过,也曾受困于口腹之欲,也曾被幻象迷惑,也曾屈从于贪图财宝的诱惑,也曾对智蛇塞尔班的预言忠告不以为然……简而言之,所有凡夫俗子的毛病和过错,他都很难避免。但有趣的是,加斯顿依然是很可爱的存在,因为他非常真诚直率,有错必改;他心里总是有同伴,甚至能容得下猫王那样曾经的敌人;而且他从不放弃最初去海滩的念想,在这方面真可谓矢志不渝。所以,最终他成为了历险团队的领袖,并带领大家找到了真正的“财宝”。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次探险之旅,正是加斯顿的成长之旅。

海外有读者评价加斯顿在出场时有种“堂吉诃德式”的英雄气质,这也是一种有趣的视角。主要是因为加斯顿天真无畏去往海滩的奇妙探险,特别像是一次英雄的“漫长而充满冒险之旅”——其英文“odyssey”便源自古希腊英雄奥德赛(Odyssey)的返乡之旅。有心的读者不妨比较一下两者的相似之处:加斯顿受到某种召唤而启程,一路上不断有朋友(队友)加入,迷路后得到必要的引导,误入反派的城堡,得到预言者的忠告,陷入魔法困境,脱困后进入某个通道,在逃生中受到各种幻境(化石和梦宫)的迷惑、受到人性弱点的诱惑,抵达目的地时却发现只是新历险的开始……这与奥德赛的英雄返乡之旅,是不是恰好能形成对照和呼应?

实际上,这样的旅程还可以联想到更多,比方说大家也很熟悉的《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中霍比特人弗罗多的“魔戒远征队”之旅。关于这类“英雄旅程”,根据神话学大师约瑟夫·坎贝尔在《千面英雄》(The Hero with a Thou­sand Faces)中的总结,大体上会经历“旅程—转折—归来”的历程,对照加斯顿的旅程:旅程起点——出发的召唤;跨出日常——试炼之路;关键的转折;魔法逃离与旅程末段;归来与认同:回归并升华……同样也符合英雄之旅的范式,所不同的是:加斯顿的探险不是英雄踏上旅程,而是凡夫在经历这段旅程之后才成为真正的英雄。

所以,虽然这是一个叙事结构好像不那么严密的“口述故事”,但身为讲故事高手的罗森还是严格遵循着人类经典故事的传统,如此富有意味的传统一直可上溯到荷马史诗的年代。当然,小读者不必理会这种经典的文学范式,他们可以只是因为某些熟悉的元素而爱上这样的故事:会说话的动物、寻宝探险、交朋友、各显神通、合力打败对手、魔法、变身、城堡、陷阱、迷宫、谜题、寻找出口、脱困、获得自由,等等。而历险最紧张激烈的部分,引入了他们特别熟悉的经典童话《穿靴子的猫》(Puss in Boots)。书中的“猫王”,竟然就是世界童话界那只传奇的猫,只是在这个新编故事里,他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

罗森在他的成长自传“So They Call You Pish­er!: A Memoir”(暂译名:《大不了他们就叫你小屁孩儿!》)中,讲自己七岁时投稿参加《每日工人报》的写作比赛,不但获了奖,还很荣耀地得到了刊登的机会。他写的文章其实是重述自己读过的一本“小猫所罗门”的故事,那时他还分不清楚“原创”和“仿写”的概念。小时候,他父母都是来自伦敦东区的激进的共产主义者,颇有国际主义情怀,也有不少跨国连接工人团体的机会,所以父母会经常给他和哥哥读来自世界各地的儿童读物!——他长大后才知道,这在那个年代的亲子教育中还是相当前卫的。简单来说,他是在故事中浸泡长大的,后来对语言和文学一直情有独钟,最终他在上大学期间弃医从文,恐怕也是偏好使然吧。

换句话说,罗森给小儿子讲故事,是家庭传统的自然延续。既然是在法国度假期间来讲,那就信手拈来,用一个具有浓郁法国风情的《穿靴子的猫》吧。这个童话在欧洲各地有不同版本,最早写成文字的是意大利语版本,但流传最广的却是法国文学家夏尔·贝洛收在《鹅妈妈的故事》(Les Con­tes de ma mère l’Oye)中的版本。此时的罗森当然不会再像七岁时那样只是简单仿写了,他巧妙借用了这个已被孩子们熟知的童话,看似续写,实则颠覆了整个故事。原来那个故事充满了巧智,但猫的“机智”其实就是一连串的谎言,骗过了国王,战胜了食人魔,凭空获得了财富和地位,并重新安排了磨坊主小儿子和公主的命运。那么,他们是否“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呢?

我猜想,在讲加斯顿的故事之前,埃米尔应该听过《穿靴子的猫》的故事。所以,在智蛇塞尔班给加斯顿们讲“猫王”的来历时,蝴蝶芭比龙忍不住插话了,一下点出了原始童话的出处,这大概也相当于小埃米尔的插话。通过这样的“互文”手法,读者一下子被代入其中,再经过塞尔班奇峰突起的后续讲述,这个故事恰如芭比龙的感叹——“……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恐怖故事。一个可怕又烦人的陷阱”!然而,为什么会这样呢?

塞尔班的解释是,吃掉了食人魔的猫同样也获得了食人魔的魔法能力,猫也渐渐变得越来越像食人魔了!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隐喻,也透着罗森对人性阴暗面的洞悉。越来越邪恶的猫王,成了人人避而远之的存在,连原来的主人和公主也不能幸免,越来越孤独的他只能将路人变成“地精”,通过奴役他们来维持城堡的运作。而路人被猫王变成“地精”的魔法要素,是面对被施以魔法的“美食”时抵御不住口腹之欲的诱惑!有趣的是,加斯顿和埃利松明知恶果也经不起诱惑,只有芭比龙通过了魔法试炼。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她最熟悉《穿靴子的猫》的故事?看来,多读书(听故事)还是有好处的!

经典童话中曾经的英雄,却成了新故事中的邪恶猫王,其蜕变机理或许与他一直迷恋守护的那个宝箱有关。那原本是食人魔的财宝,而最初也可能是搜刮掠夺而来的。这个所谓的“宝箱”,很像是弗罗多要带去毁灭的那个魔戒,它具有强大的“腐蚀力”,谁黏上了它谁就会变得充满贪欲,越是接近、越是持久,腐蚀作用就越大,连加斯顿在过关时也会忍不住耍花招藏了一条银链。最终,只有完全放下才能过关,而真正的“财宝”也只有在放下后才能得到。

不过,罗森对经典童话的颠覆,最让我感到惊喜的还是对磨坊主儿子与公主的重新安顿,他们借着猫蜕变的机缘反而意外重生,放下了一切被别人安排的身份和命运,不再做什么劳什子的侯爵、公主,更不必非嫁个国王不可,只需要做回自己,做普通却自在的戴夫和艾莎,自力更生,还捎带着帮这个美丽的世界清理垃圾……至此,罗森又自然植入了日益被人关注的环保议题。

罗森对故事结尾的处理可谓大胆,加斯顿千辛万苦回到了童年记忆中的“美丽”海滩,那里却垃圾成堆,被污染得不复美好。那么,这样的历险旅程还有意义吗?他们还能“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吗?我想,罗森特别想把这个故事献给小埃米尔,应该是有特别的用意吧。

回头去看,整个故事的基调谐趣欢快,充满异国情调,对于英语世界的小读者,还捎带着学点儿法语的功能。要知道,罗森从小到大都有很浓重的“法国文化情结”。小时候,父母就时常带他和哥哥去法国度夏;15岁那年夏天,他甚至一个人参加了六周的法国夏令营活动,完全要说法语,用法语来思考,因为他切身体会到,有些事情只有用法语才能理解!

成年后,他一直对法国有很浓厚的兴趣,在2017年他还出版了一本很特别的传记作品《埃米尔·左拉的失踪:爱、文学与德雷福斯案件》(The Dis­ap­pear­ance of Émile Zola: Love, Lit­er­a­ture and the Drey­fus Case),讲述法国大文豪左拉因坚持反对反犹太主义而流亡英国的那段往事。很巧,左拉的名字也是埃米尔!而那本书,罗森首先献给他的现任妻子艾玛,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埃尔希和埃米尔姐弟。实际上,早在2008年,迈克尔·罗森就因其作品在法国的影响力而被法国文化部授予“艺术与文学勋章”。

不过,他的“法国情结”最深刻的那部分,藏在讲述左拉往事那本书的献词页——“谨以此书纪念奥斯卡、瑞秋与马丁·罗森。他们在法国的一个时代中殒命,那时左拉反对反犹太主义的呼吁遭到当权者的漠视。”原来,奥斯卡和马丁是迈克尔父亲的两个伯父,瑞秋是奥斯卡的夫人,他们原本生活在法国,却因为犹太人的身份,在二战期间完全消失了。迈克尔后来花了好多年,追查他们的下落,最后在2020年还为此专门出了一本书《消失:我的家人在二战中的真实故事》(The Miss­ing: The True Sto­ry of My Fam­i­ly in World War II)。简单来说,奥斯卡、瑞秋与马丁·罗森都在法国辗转躲藏过一段时间,但最后都被抓住,送去了奥斯维辛集中营,从此再无下文。经过多年的努力,罗森很执着地查到了奥斯卡夫妇的逃亡路线:色当——尼奥尔——尼斯,他们在法国美丽的海滨城市尼斯被捕。最吊诡的是,奥斯卡恰好出生于奥斯维辛,在生命的终点,他又以如此惨绝的方式“回家”——生之起点,竟也是死之归宿。

上面所说的几本书,加上狗狗加斯顿的故事,都有献给埃米尔,说明这位“故事老爸”是特别认真和坦诚的,他不想对孩子避讳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堪的另一面,不愿意编织“纯真、美丽”的童话大结局。的确,这是一次能让凡夫成为英雄的奇妙历险之旅,但并不承诺终点一定是美好的。迷失之后的回归,只是重新来到了起点。

奇妙历险之旅的主要意义,可能只是让我们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宝。可是,要想“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恰如狗狗加斯顿所言,“我们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但要所有人一起来做。

当然,这也是罗森想说的话。

Ajia 写于2025年8月8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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