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前些日子读蓝袋鼠上朵朵云的《亚离婚》时,不觉想起了一句话“爱或婚姻,或育儿,未尝不能看作自我完善甚至修行的过程。”自己都觉得蛮有道理的,呵呵。
巧的是在红泥巴论坛上,因为褪去的浪漫的一句感慨“只是在最近突然对自己能否继续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有了深深的怀疑。”闻书之香写了一篇很有趣的《关于做父亲的札记两则》,并发出了“做父亲难,做一个有儿子的父亲更难。”的又一句深深感慨。没想到,接着又引发了另一位乔麦“做母亲的挫折感也是非常强烈哦”的感叹。
这回我又忍不住想起了那句话“养育孩子的过程,也可看作一种特殊的爱的修行过程。”而且这一回,似乎“爱的修行”的来历在脑子里也渐渐清晰起来。闲记如下——
那句话(“只是在最近突然对自己能否继续有能力做好父母这件事有了深深的怀疑。”),特别像是对《爱的艺术》中弗洛姆的回应,在那本半个世纪前出版的书中,弗洛姆大概是这么说的:绝大部分人在生理上具备成为父母的能力,但其中却有很多人在心理上并不具备成为父母的能力。
我也想再回应弗洛姆一句:可是当我们开始深深地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做好父母这件事时,我们便开始在心理上具备了成为父母的能力。
这句话是沿用几千年前老子的逻辑,他说: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我特别喜欢这句话,说顺了,就像绕口令,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老子的意思我理解大概是这样的:当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时,当我们对自己的毛病深感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就有可能没毛病了!——看看,这就是古老的智慧。
关于“爱的修行”这个词,当然是受弗洛姆的影响很深,他也是一位身体力行者,而且他后期受东方文化的影响较深。
另外还有一位,在儿童文学界大家特别熟悉的,就是C.S.刘易斯,他有句名言“只能给孩子欣赏的儿童文学是不良的儿童文学”经常被引用,红泥巴的格言中“只能给孩子玩的泥巴也不是好泥巴”就出自此逻辑。C.S.刘易斯的《纳尼亚王国传奇》是幻想文学的经典,J.K.罗琳坦言这是她的老师,之所以“哈利·波特”写七本,很有可能与纳尼亚王国写七本很有关系。而“哈利·波特”中浓郁的基督教色彩(不过是较新潮的女权色彩),与纳尼亚王国无法否认的基督教寓意,简直就是一脉相承。
但我们中很少有人知道,C.S.刘易斯还有另外两重身份,一重是牛津大学的文学史家和批评家;一重是基督教的护法大使,他曾在二战期间,通过电台的广播进行基督教演讲,点亮了许多人本已晦暗的心。但更少有人知道,其实他早在童年时代就曾放弃过基督教,直到晚年时才恢复信仰,并且这与他短期的婚姻状态极有关联: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准备婚姻的对象、深爱的爱人已患绝症,但他仍然与她结为伴侣,并陪伴她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夫人死后,他继续在写作中与她相依相伴。C.S.刘易斯是一个特别典型的例子,他将爱视为修行。他的法门是基督教。
我也是最近才知,弗洛姆的经历也多少有些类似,他的《爱的艺术》完成于他的第四次结合后短暂的快乐平和的阶段,在这之后,他的夫人也身患绝症且拖延了很长的时间,弗洛姆用他的行为实践了“爱的艺术”。
《爱的艺术》中提供了将爱作为艺术“修行”的三个基本元素:第一,纪律;第二,集中;第三,耐心。仔细揣摩其意思,很像佛法所说的“戒,定,慧”。所以我感觉弗洛姆受东方文化的影响比较深。
我们教孩子“爱上阅读”,其原理其实也差不多。第一,要建立一定的合理的规则,带有一些仪式化的特征,对孩子对自己都有一定的约束;第二,通过大声为孩子读书锻炼孩子的注意力,通过持续默读培养孩子静心读书的习惯,大概就是集中的含义;第三,持之以恒。帮助孩子爱上阅读的原理,其实也就这么简单。
育儿可视作爱的修行,恋爱婚姻可视作爱的修行,它们最大的好处是,修行者有明确的对象。所以,明白事理的人都应该能感悟到,孩子和爱人,都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的礼物。
推而广之,人的一生也都可以视作爱的修行。当然,这就比较难了,因为往往少了对象感。所以,基督教要讲博爱,儒家要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佛教要讲行菩萨道,一言以蔽之就是推己及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这的确很难。
所以,修行之路实在很漫长,人生因此还有许多乐趣等在前面。有孩子的人相对来说更有福气,主要是修行起来比较便宜(方便适宜)。哈哈~